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06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义与执法新要求,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特邀江西赣鹰律师事务所张子豪律师作专题授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超同志主持并讲话,机关各科室、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干部和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培训。

授课中,张律师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篇章架构与重大制度创新,紧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实务,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体制突破、行政执法过错推定、典型案件的新旧罚则对比与适用规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环境执法中的具体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有效帮助大家把握法典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厘清了执法权责边界,为规范行政权力行使提供了清晰指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依法治污、依法履职的法治理念,充分认识法典颁布实施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深远影响。要坚持学深悟透,把法典学习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会贯通,精准把握法定职责、执法边界、责任底线。要坚持学用结合,把法典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扎实做好法典施行前后执法衔接工作,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鹰潭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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