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10月17日,我市举行《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通报《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张浩: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蒋田田,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员赖璐。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江西日报、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鹰潭市融媒体中心的记者朋友们。

让我们以掌声,对各媒体记者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先请鹰潭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蒋田田向大家介绍《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相关情况。


蒋田田: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落实水源地生态保护是美丽鹰潭建设的“生命线”工程。花桥水库作为今后我市近90万人口的饮用水水源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调要全力以赴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完善水源地保护制度体系,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凝聚长效管理合力。近日,市政府印发实施《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鹰府办发〔2024〕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让广大市民了解《管理办法》,更好推进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下面由我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水安全事关高质量发展全局,强调要统筹推进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强化流域水工程统一联合调度。花桥水利枢纽工程既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水利工程,更是鹰潭市人民群众多年翘首期盼的好水源,为加强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明确各级和各部门职责,强化监督服务,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一是组织起草。2024年1月开始,市生态环境局集中力量,组织起草工作,形成工作方案讨论稿,并多次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征求意见。于3月下旬征求了贵溪市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4月底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上旬在贵溪市政府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5月下旬向贵溪市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第二轮意见征求。《管理办法(送审稿)》共收到26条意见建议,其中采纳及部分采纳18条。对部分采纳和未采纳的意见,我们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最终达成共识,《管理办法》于7月15日经第62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8月1日印发。

三、框架内容

《管理办法》包含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发展、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内容。全文4000余字,共六章32条。

第一章为总则,第1-5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制定原则、纳入相关规划及财政预算。具体明确了鹰潭市、各区(市)、乡镇村各级应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以及在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从事一切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为保护区划定,第6-7条。明确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规定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的界桩、界碑、防护设施等,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擅自迁移、损毁。

第三章为保护与发展,第8-14条。明确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并对各级保护区水质分别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了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同时,对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经批准生产建设项目的废料规范堆放、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等工作做出要求。

第四章为管理和监督,第15-29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明确了贵溪市人民政府、水行政、生态环境主管等13个单位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规定贵溪市人民政府需制定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综合治理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市花桥水利枢纽中心负责花桥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定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五章为法律责任,第30-31条。明确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从事水库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为附则,第32条。对施行时间进行了说明。

四、主要特点

一是精准划定。在保护区建设方面明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按照技术规范,准确制作矢量数据,划定边界范围,并按要求设置保护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同时,明确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分级管理相关要求,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实现精细化、科学化。

二是逐级保护。结合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实需要,同时借鉴其他省市保护经验,对准保护区和二级、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事项,采用递进累加表述方式,保护区级别越高、禁止事项越多。准保护区和二级、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事项分别为十五项、七项和五项。

三是规范程序。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程序中,通过履行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力求提前化解和降低后期监管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保障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顺利实施。

四是压实责任。水源保护事关一方百姓饮水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水源保护职责。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做好《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保障饮水安全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张浩:

谢谢蒋田田同志!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提问。提问举手并通报自己所在的新闻机构名称。


江西日报:

请问现阶段生态环境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域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有何进展成效?


赖璐 :

感谢各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饮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鹰潭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保护好花桥水源地环境就是守护全市饮水用水安全的重中之重。为扎实推进花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强化担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度约束、强化保护。一是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完成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于2024年2月8日获省政府批复,划分技术报告明确了水源地保护区等级,为后续出台管理办法、严防保护区范围内发生各类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切实保护水源地水质打下坚实基础。二是结合水源地保护实际,编制了《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7月15日经第62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并于8月1日印发。管理办法规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职责。以管理办法为遵循,应对库区存在的水质污染和农业面源等污染各部门能够厘清权责、加快统筹、协调监管。三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正在加快编制花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将污染风险控制在最低。

(二)项目支撑、规范管理。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项目已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正在组织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标识牌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建设、视频监控能力建设、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信息化能力建设和应急风险防范工程项目等。依托规范化建设项目,将建设物理隔离防护,设置高低空视频监控,新建监测站点,建设导流渠、应急池,搭建数据智能生态防控一体化系统平台,全面提升水源地水质保护设施建设水平、充分保障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三)加强监测、全面评估。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科学评价水源地水质情况。自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2024年2月8日获省政府批复以来,由江西省鹰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月开展水质常规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62项及透明度、叶绿素共64项,结果显示,2024年3-9月,其中3月、5月、6月、8月四个月水质达地表水I类标准、其他两个月水质达II类,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管理办法》出台后,针对水源地保护,计划开展哪些工作?


赖璐 :

下面还是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管理办法》是我市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结合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际制定的,出台目的是为了规范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强化水源地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出台有效补齐了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监管机制短板,对于持续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管理办法》出台后,拟主要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凝聚合力,抓好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各级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水源保护联合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开展水源保护工作。同时加大社会各界监督力度,要加大库区群众的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释,引导大家支持参与水库环境保护中来,公开曝光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管理办法》实施后,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提炼补充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不断完善、提升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二是监测先行,牢牢守住饮用水安全底线。认真落实饮用水源地巡查责任、巡查人员、巡查制度和巡查方案,通过定期巡查、突击巡查、专项巡查和重点巡查等方式,及时巡查发现各种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环境的非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同时建立水源地水质常态化监测机制,在取水口、入库河流等地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对可能出现的不达标情况及污染水质进行督促整改,确保保护区水质保持二类及以上;加快完善水质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及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决策与处置能力,确保“水缸”安全。

三是依托项目,全面加强水源地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着重巡查各类污染源和风险点,建立台账,定期通报,解决水源地保护执法力度不足问题;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对河道开挖、清淤疏浚、除险加固等涉水工程和施工的监管,深入推进水库上游流域“清四乱”整治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监管能力提升项目”,充分利用无人机航拍、无人船走航等现代化信息手段,结合传统水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构建全覆盖立体化水源地监测监控网络,扎实推进水源地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和应急防控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水源地安全。


张浩:

因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如果有什么想进一步了解的,可会后再进行联系或专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政策文件: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花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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