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4日至2020年1月2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2020年4月15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共涉及6个方面46个问题。对此,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度,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鹰潭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贯彻一个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三大四聚”发展路径和“六强四动一保障”工作思路,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坚持四项原则,务必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真整改、实整改、出实效、保成果,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整改方案》提出三个目标,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蓝天碧水净土等相关指标合格,一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快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三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制定四项措施,务必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二是坚持保护优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四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方案》提供五项保障,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时、高效得到整改,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实施责任清单制;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大整改力度;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四是强化销号管理,逐级把关严查;五是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下一步,鹰潭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切实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鹰潭。
附件:鹰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鹰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doc
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